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7日14: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23日至27日期间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
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总
计支付25008750股股份。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除履行法定最低承诺外,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禁售期满后2年内,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不以低于5.00元/股的价格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至2006年3月13日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3月14日-22日的每日9:00-17:00;本次征集投
票权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上海证券报》和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
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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