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可以“银证通”,为什么不能“证银通”,即由券商代理银行存款?券商能否牵头开展“银团贷款”?权证、大宗交易、收费权证券化产品能否在场外市场交易?面临外资投行、国内商业银行竞争的本土券商,只有多方进行业务和产品的创新才能突围。 而在此过程中,证券监管机构应当担负起艰巨的责任,努力在其管辖范围内形成一个规模较大的场外证券产品市场,同时大力推动本土券商涉猎其他资本市场,为券商提供创新的空间。
“鹿”在中国传统的帝王之术中被称作“民心”,最早有“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典故。在商业时代,“鹿”可以被比喻为市场,或者市场背后代表的消费者和投资者需求,某种意义上也是“民心”。
从2006年开始,中国证券行业的逐鹿之争将会向着更为激烈的方向发展。一方面,来自外资机构的竞争压力增大,另一方面,银行混业的格局逐渐形成,中国资本市场将由此逐渐形成外资投行、国内商业银行和本土证券机构三分天下的格局。本土证券经营机构将面临严峻的竞争压力和挑战。
金融开放:海外投行虎视眈眈
2006年12月5日,按照加入WTO的承诺,中国将全面开放国内金融业,外资投行参与国内证券业的竞争将全面升级。实际上,从2005年的实际情况看,外资投行对证券行业的蚕食已经开始。目前高盛证券已经拥有了高盛高华证券,里昂证券已经拥有了华欧国际证券,大和证券拥有了海际大和证券,瑞银集团(UBS)全面收购并控制了北京证券。除此之外,摩根士丹利借助中金公司实际上更早地介入了国内资本市场,关于美林证券入主华安证券、JP摩根入主辽宁证券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接手湘财证券的消息也是此起彼伏,花旗、野村等其他东西方证券巨头也是虎视眈眈,伺机进入。基金业的情况比不比证券业好多少,目前,合资基金从数量上看已经几乎拥有了三分之一的版图。
外资机构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加剧国内证券业的竞争?这个问题,由于缺乏足够的感性认识,尚未引起国内同业的充分重视,我们对外资的关注还只是停留在传媒充满想像力的炒作上。从东亚地区的经验看,外资进入本土市场之后,将引发对本土市场的高端证券业务的激烈竞争,并最终将本土机构挤出高端业务市场。在韩国,1997年东南亚危机之后,外资全面进入韩国市场,目前韩国最大的证券公司三星证券,其投资银行业务的收入仅仅占到了各项业务总收入的5%,大量市场份额为欧美为主的外资投行所占据。在国内,中金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投行高端业务上的表现也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其携摩根士丹利在全球市场的优势,一举抢占了国内企业海外上市的先机,将内资证券公司远远地甩在了后头。外资投行进入本土市场之后,能够迅速将本土证券机构逐出高端业务市场,究其原因,核心的问题是对人才的争夺。高端业务的主要投入和成本是人,因此,采用全球一流的薪酬招揽一流的本土人才,无论是专业技术人才还是拥有本土高端关系网的IBS(Investment
Banking Services)们,都会被外资机构一举收入囊中。
认为外资竞争是杞人忧天的另一种观点认为,2006年底金融业开放后,按照入世承诺,我们将更多地在银行业领域面临外资竞争,而在非银行领域,尤其是资本市场方面,开放引发的竞争尚不明显。有消息称,目前监管部门已经内部明确,UBS收购北京证券乃同类外资进入模式的最后一个案例,未来一段时间将不再作相同类型的审批。因此,外资参股比例的限制将在很大程度上阻挡外资进入的步伐。但是,入世承诺就一定能成为阻挡外资进入的马奇诺防线吗?中国在入世谈判中早已经就纺织品贸易问题与WTO主要成员国达成了一致,但是2005年,伴随中国纺织品出口增速的大幅提升,居然又引发了美国和欧盟与我们的重新谈判。2005年,美国财长斯诺率庞大的金融代表团访华,并开展一系列金融开放的游说活动,不能不使我们感到担忧,也许一场新的、超越WTO入世承诺的、关于资本市场的开放谈判将会在未来某个不确定的时点出现。国内证券机构必须对此未雨绸缪。
综合经营:国内商业银行涉猎投行业务
在外资机构对国内资本市场虎视眈眈的同时,国内商业银行也在逐步进入这一领域。“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概念,为国内商业银行涉猎资本市场业务打开了方便之门。
在发行承销领域,国内商业银行已经全面进入国债、金融债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市场。在证券交易领域,商业银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导力量,而银行系基金公司伴随着规模的增长,也将逐渐成为股票市场的龙头老大。在证券代理销售方面,商业银行不仅是基金销售的主渠道,而且随着银证通等业务的开展,其庞大而广泛的网络将囊括股票等所有金融产品的销售,对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提出了全面的挑战。在其他投行业务,如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政府财务顾问等领域,商业银行的优势则更为明显。
目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已经成立了相应的投行部,2005年预计工行的投行收入将达到15亿元,占其中间业务收入总量的10%左右。其他国内商业银行也正在纷纷效仿之。以托管业务、机构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短期融资券发行、债券交易等业务为核心,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体系正在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
从海外经验看,全球市场上,2005年十大投资银行的排名中,花旗集团、摩根大通、瑞银集团、德意志银行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这些“银行系”投资银行占据了半壁江山,为全球市场的金融混业树立了一个榜样。在东亚地区,金融混业也是风起云涌,日本最大的金融集团之一瑞穗金融集团早就拥有了瑞穗证券,韩国第三大银行集团友利银行(Woori
Bank)于2004年收购了该国第二大证券公司LG证券,而中国台湾地区从2001年开始,也出现了银行收购券商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
实际上,“投资银行”这个词完全是一种美国文化的产物。在全球金融市场上,只有美国是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制,美国资本市场的容量远远大于银行资产。美国之外的金融市场大多是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制,欧洲、亚洲地区,银行资产远超过资本市场的总量。中国资本市场的历史相对于银行业的发展更为短暂,资本市场的容量更无法与银行资产相比。从这个角度看,国内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对于本土证券经营机构的竞争压力,甚至超过了外资投行的进入。
创新图存:本土证券机构必须转型
在外资和国内商业银行的竞争压力下,本土证券经营机构必须顺应市场发展的要求,加快业务和产品的创新,以应对竞争的挑战。
长期以来,国内证券公司的所有业务都局限在传统的通道业务上,即发行、经纪、自营和资管四大牌照业务。由于牌照业务都是围绕着证券交易所在进行,某种程度,通道业务也可以称作交易所业务。但是近几年来,资本市场的外延在不断扩大,除证监会管辖下的交易所市场之外,人民银行主导下的债权资本市场蓬勃发展,国资委管辖下的场外股权市场日趋活跃,香港证监会管辖下的H股市场更是吸引了大量国内企业和国内投资者。除此之外,还有众多没有监管的市场和业务机会,例如收购兼并、私募基金、房地产金融等等。
经过连续两年的治理整顿和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国内主要的大型证券公司正在逐步摆脱由于历史欠账造成的危机。13家创新试点公司轻装上阵,更多的规范类证券公司也在新生。而诸如国泰君安、申银万国和银河证券这类公司,在汇金注资之后,资本实力大幅提升。但是,国内证券公司仍然将资源主要分布在传统的通道业务上,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创新严重不足。伴随着这两个月股票市场的转暖和今年发行市场的开闸,相信本土证券公司在传统通道业务上的竞争将加剧。
但是,固步自封、囿于交易所业务的券商们,根本无法面对外资投行和国内银行的竞争。与摩根士丹利入股蒙牛乳业、德意志银行等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中国工商银行的行动相比,国内证券公司的利润空间实在太少了。
本土证券经营机构只有传统的通道业务和通道之外的业务两个方面,加快创新的步伐,才能做大整个行业的蛋糕,从而避免自相残杀,并从容应对外资和银行的竞争。
任重道远:证券监管机构责任重大
在本土证券经营的创新过程中,监管机构承担着更大的责任。这两年以来,面对着外资和银行的进入,证券监管机构在维护本土证券经营机构的利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对外资进入比例和家数的限制,对银行和保险进入证券市场的艰难权衡,等等。但是,维护本土证券经营机构的利益,其主要手段,不应该简单地围堵对外开放,而应该加快证券市场的对内开放。
在交易所市场方面,应该做大作强,而不是自缚手脚。目前,交易所股票市场是本土证券经营机构的主营业务,主营业务做不好,如何能够在其他业务上实现创新?外资投行能够放弃海外市场来A股市场淘金吗?商业银行能够放弃存贷款业务而专门开发投行业务吗?与此同理,本土证券经营机构也必须在自己的主营业务上有所突破,才能谈得上其他业务的创新。但是,到目前为止,A股发行仍然没有开闸,大量的优质企业被迫纷纷前往海外上市。除此之外,类似于上市公司债、股指期货这类本可以由证券监管部门自主审批的产品,却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突破。
在交易所业务之外,监管部门应该大力拓展证券经营机构的非交易所业务。任何一国交易所市场之强大,都是源于一个更为丰富的非交易所市场。但是国内证券公司却由于多种限制,无法从非交易所市场上获取更大利益。
因此,首先,证券监管机构应该努力在其管辖范围内逐步形成一个规模较大的场外证券产品市场。缺乏一个强大的场外市场,任何投融资活动都被限制在交易所市场中,这是本土证券经营机构缺乏创新空间的重要原因之一。像权证这类非标准的期权合约,在海外,主要在场外市场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并引发了诸如股票联动票据等其他延伸产品的持续创新。但我们却将权证产品严格限定在交易所场内进行。又例如大宗交易,这本应该是交易双方私下场外协商的活动,都被赋予了几乎与场内相同交易规则。再例如,像收费权证券化这类产品,由于具备相当程度的债权产品性质,根本不必限制它的购买者,至少对证券监管机构同样管辖下的基金公司,没有限制的必要。
其次,证券监管机构应该大力推动本土证券机构涉猎其他监管部门管辖下的资本市场。目前,在短期融资券发行方面,证券公司还没有获得实质性的突破。未来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估计又将与证券公司擦肩而过。过去数年,海外上市风起云涌,但是除了中金公司得到特批之外,没有任何国内证券经营机构得到相同的批准,国内企业海外上市的蛋糕被海外大行分食殆尽。又例如,既然可以“银证通”,即银行代理证券买卖,为什么就不能“证银通”,即证券经营机构代理银行存款?再例如,风险投资、实业投资领域的业务还没有对证券经营机构开放,为什么我们的业务范围居然还没有信托公司丰富?在基础设施和市政建设蓬勃发展之际,证券经营机构就不能牵头开展“银团贷款”吗?
群雄逐鹿,天下三分,在挑战面前,本土证券机构只有加快业务和产品的创新,作大蛋糕,才能突出重围。目前,在中国庞大的金融资产中,银行存贷款的比重高居不下。其中的根本原因,是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供应不足,存在严重的短缺。本土证券经营机构,应该发挥自身的优势,努力创造更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持续的金融深化过程中,满足国内市场对金融产品多样化的需求。
与外资投行相比,国内证券公司更熟悉本土市场,拥有自己的草根网络。与商业银行相比,证券经营机构具备更高的经营效率和更灵活的经营体制。在海外,投资银行被看作与商业银行完全不同的“种族”,投资银行是“狩猎民族”,而商业银行则是“农耕民族”。因此,无论竞争多么激烈,本土证券经营机构一定会有自己的市场份额和发展空间。
而在创新的过程中,证券监管机构负有艰巨的责任。毕竟在我们这样一个金融还是特许经营行业的环境中,金融创新仍然需要依靠政府主导型的创新来推动。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