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日前表示,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相比,全国农民共减轻负担1265亿元,这将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奠定基础。
谢旭人在出席纪念废止农业税条例暨全面取消农业税座谈会上表示,全面取消农业税有着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一是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促进了县乡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全面取消农业税,把基层乡镇干部从协助征收农业税的困扰中解脱出来,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农村的公共事业和为农民服务中去,不仅有利于缓和干群矛盾,也有利于促进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三是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了契机,可以加大对农村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部分的改革力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
他同时强调,农业税在新中国建设过程中曾经发挥过历史性的作用,广大农民为此作出了巨大贡献。据他透露,1949年至2005年我国农业税总收入累计达到4200亿元。
他表示,下一步需要在税收领域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大力支持农业生产,不断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对农膜、化肥、种子、种苗、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认真执行应对禽流感疫情影响、扶持家禽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有关家禽生产销售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取得的相关财政专项补助实行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落实增加农民收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将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等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5000元。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的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对农民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
谢旭人还透露,国家税务总局将尽快研究农业税取消后烟叶特产税的替代方案,积极推进农税征管机构的职能转变。烟叶特产税是指向烟叶产品征收的农业特产税,2004年国家已经取消了除烟叶外的其他农业特产品的农业特产税。
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发言人曾表示,烟叶税将基本保留过去的征收格局。目前我国烟叶产品的农业税税率是20%,2005年烟叶特产税共上缴了41.5亿元。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