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8日发出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2006年2月23日在安钢宾馆第二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五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长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5年终财产清查情况》的议案;
    ⑴认为董事会通过的核销时间在三年以上,金额在伍仟元以下小金额的预收应付款项72户,贷方余额74063.09元,;应收预付款项2户,借方金额3176.09元,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
    ⑵认为董事会通过的报废固定资产原值99555236.76元,净值11755027.05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⑶监事会认为,根据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2004)殷民初字第181号民事判决书、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2004)殷民初字第236号民事判决书,分别核销河南省水利厅物资站坏帐613611.29元、驻马店地区柴油机厂坏帐108012.69元。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通过的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率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和《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