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待偿还最高余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由公司于2005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5年12月30日召开的200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事项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6]37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文件备案许可。
    本次短期融资券由交通银行负责主承销,第一期发行额为5亿元人民币,通过簿记建档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贴现方式公开发行,期限为270天,起息日为2006年3月1日,该募集资金的用途为满足公司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
    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将在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网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 和 www.chinabond.com.cn 。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