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2006年2月21日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海航)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国内团队合作协议,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有意在现有良好业务合作基础上,结成紧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在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入境旅游、电子客票等方面深化合作,提高双方服务质量,实现利益双赢,最大限度满足旅客需求。 海南航空发挥其航班资源优势,为中青旅提供更好的航空服务和采购支持;中青旅利用旅游销售网络优势,为海南航空提供更多的国际、国内客源。
    根据国内团队合作协议,海南航空根据其团队销售政策及时处理并优先保证 “中青旅联盟”成员旅行社的团队座位需求,价格按照同期的定价产品价格或按照预定的航线团队价格执行(黄金周期间则按照海航的黄金周销售政策执行)。针对中青旅10人以下旅游团队,海航特制定略高于正常团队价格的小团队优惠销售价格。此举对于顺应旅游市场个性化、自助化发展趋势,实现对旅游者需求的灵活性可规模定制具有重要实际意义。(“中青旅联盟”是以我公司为要约人发起,吸收国内外具有较强实力的旅行社企业及旅游资源企业加盟的战略联盟,目标是发展成为规模化、集群化动态供应链联盟,截至目前拥有52家成员单位)
    公司与海南航空战略合作关系的达成,将为掌控航空资源、控制采购成本,丰富产品设计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并进一步提高公司以及中青旅联盟在旅游业界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助于公司和中青旅联盟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