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指出所针对的试点机构为商业银行,即商业银行与其客户或者商业银行之间的利率互换。《通知》中还强调“市场投资者进行互换交易应树立风险意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互换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 ”可见央行虽对金融改革问题总体上持积极推进态度,但在具体改革措施上却采取了谨慎实施原则,在互换的交易类型和市场准入方面都有限制,逐步放开利率互换市场。
央行的谨慎推进意味着利率互换业务中存在着很大风险。作为一种表外业务工具,利率互换的原始功能主要是用于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市场上具有不同比较优势的双方降低融资成本,其衍生功能有信用套利、套期保值及资产负债管理。利率互换可以使商业银行有效地解决资产负债的结构错配问题、对冲利率风险。
但是市场风险依然存在,在互换市场发展还不成熟,交易还不活跃时,银行的互换头寸很可能无法对冲。同时互换在交易过程中还存在其他一系列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息的错配风险等等,这些都需要商业银行在今后的交易中不断摸索,汲取国际成熟市场的先进经验。
此外,作为一个衍生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在开展利率互换交易时会面临新的挑战。商业银行首先面临的就是定价的问题。在成熟的金融市场中,商业银行既可以根据自己资产负债匹配的需要进行真实的交易,也作为互换交易商存在,既报出银行愿意支付的固定利率,也报出银行愿意收取的固定利率。《通知》中所指出的互换的参考利率———银行间债券市场具有基准性质的市场利率和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等,但由于我国目前金融市场利率未完全市场化,并且市场上没有形成完全的收益率曲线,人民币利率互换缺乏准确的市场化利率基准,这对商业银行互换利率的定价和风险控制都提出了挑战。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