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3日召开二届十七次董事会及二届
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
,每10股派1.20元(含税)。
    三、通过提名公司第三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
    五、通过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
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3月28日上午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
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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