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3日召开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及三届五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股利分配预案:以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
股本156350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00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2006年对外担保计划:
    1、公司拟按20%持股比例为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承担的世
界银行贷款提供转担保,担保金额为8000万美元。
    2、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上电贾汪发电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8亿元
人民币的融资担保。
    3、拟为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对公司所作有关德国政府贷款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716万元。
    四、通过公司申请滚动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建议:待去年
发行的270天期6亿元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后滚动发行;365天期9亿元短期融资
券到期兑付后,根据公司债务结构等实际情况,确定滚动发行的额度。
    五、通过公司签订2006年《委托燃料采购供应实施合同》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签订《2006年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2005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和坏帐核销的议案。
    八、通过聘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3月28日上午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
及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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