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3日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及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公开
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除社会募集法人股股东以外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其
持有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公司流通股股东,以2005年12月31
日公司股本结构为计算基础,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8股股份的对价。
流通股股东将获得27036404股对价。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上海仲盛虹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唯
一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
五,在二十四个月之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6年3月
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3月13日至3月15日(正常工作日每日9:00-17
: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
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
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3月20日14:00召开2006年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会议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
16日、17日、20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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