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正通会计师事务所接受黄山市财政局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按照国际公允的资产评估方法,对黄山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拟进行企业改制之目的而涉及的资产(不包括二队生产区、旅游公司厂区和料库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和负债进行了实地察看与核对,并作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征询,履行了公认的其他必要评估程序。 据此,我们对黄山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平市值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为其企业改制提供价值参考。目前我们的资产评估工作业已结束,现谨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经评估,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04年12月31日,在持续使用前提下,黄山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表现出来的公平市场价值反映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申报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资产总计 8,636.59 6,157.14 8,522.99 2,365.85 38.42
负债总计 5,537.11 2,811.92 2,811.92
资产与负债的差额 3,099.48 3,345.22 5,711.07 2,365.85 70.72
    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资产管理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黄山正通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陶福寿
    注册资产 评 估 师: 罗爱平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注册资产 评 估 师:夏志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