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2月23日在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二、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06年度的审计机构。
    六、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业绩激励的议案。
    七、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八、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松山湖互通立交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