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2月30日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 在此次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公司第一大股东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惠州控股”)拟向Philips Electronics China B.V. (下称“Philips”)及Alliance Fortune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下称“联富”)分别转让其持有的占本公司总股本5%、共计10%的股权(有关Philips和联富受让惠州控股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的资料,投资者可参看2006年1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上的〈持股变动报告书〉和惠州控股公告)。
    此次股权转让正在上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 本公司已于2006年1月25日发布相关公告并预期取得审批时间为2006年春节假期后三个工作周内(投资者可参看2006年1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上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及相关股权转让安排的公告》)。
    根据相关审批进展,董事会预计全部取得上述审批的时间尚另需两至三个工作周左右。
    董事会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董事会将积极协助股权转让双方完成上述转让的办理,一旦取得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公司将及时办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及股票复牌等事宜。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