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年内将出台
知识产权剑指互联网侵权盗版
日前,应邀参加了国务院新闻发布会后返粤的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资深会员、北京红徽国际知识产权事务所和广东省红徽商标事务所董事长廖俊铭向记者透露:“近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网络侵权盗版12件重大案件,其中广东有2件。 继已加入了一些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后,中国正在积极研究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国务院《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年内也将出台。”
网络侵权盗版纠纷引发关注
互联网从1995年开始进入中国。业内人士介绍,当下的网络非法下载已呈燎原之势,其中几乎所有的音乐和影视都是由未经授权的网站提供。相当一部分的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进行电影、音乐、软件等作品的非法传播或下载;一些不法分子盗取网络游戏源代码,破坏技术保护措施,以“私服”(即“私自架设服务器”)、“外挂”(即非法盗用他人游戏源代码,有偿供上网者下载软件程序牟利)等方式从事互联网游戏的侵权盗版活动等。廖俊铭介绍,中宣部及全国整规办等部门于去年下半年相继发布《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05年9月至12月,国家版权局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活动的专项行动。
本月15日,国家版权局对外发布了查处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活动结果,并对12件网络侵权盗版重大案件进行了通报。截至2005年12月31日,各地版权部门在当地公安、电信主管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共查办网络侵权案件172件。
广东已是动漫网游产业大省
作为动漫网游产业大省,广东网络侵权盗版现象较为突出。在此次查处的12件重大案件中,广东有2件,约占17%.
一是“剑侠传奇”私服案。国家版权局接举报,称“剑侠传奇”网站私自架设服务器,运营广州光通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网络游戏《传奇3G》,侵犯了广州光通公司著作权。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并依法扣押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相关设施27件。司法机关正在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二是“CRACK商业软件”网站侵犯著作权案。深圳某公司向国家版权局投诉,称“CRACK商业软件”网站未经权利人许可,非法通过网络提供《彩路服装CAD设计系统4.31》软件下载,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此案因涉嫌构成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逃。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立法进入倒计时
业内人士认为,与法律援助相比,行政援助速度更快,时效更强,著作权人追索自己权益的成本和门槛相对更低,这已成为权利人反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共识,因此,呼吁相关部门出台一套操作性强的行政法规的呼声日高。据廖俊铭透露,2005年12月,国家版权局已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意见稿)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报审,预计今年5月底完成国务院审议,2006年6月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表决通过。
据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共有21条,相关条款对互联网侵权案件发生后,网络服务提供商(ISP)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如何进行行政处罚,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责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他表示,对于目前业界关心的搜索引擎服务的详细界定及相关责任等问题,该条例能比较清楚地解决。广州网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珠海金山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有关负责人普遍认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著作权人的维权意识,鼓励著作权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