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财政司司长再次提到销售税的设立,令城中再次就此话题引起讨论。其实过去数年,香港政府曾多次提起这方面的‘改革’,但由于社会上意见不一,所以一直未曾落实。本文尝试简单地综合过往的一些讨论,让读者参考。
    湿货市场及街头摆卖难征税
    首先,销售税在香港可能会有高昂的‘行政费用’。此话怎说呢?在美国,几乎没有‘湿货市场’(即俗称的‘街市’),而倘若农民摆卖农作物,也是免税的。但在香港,仍有很多街头摆卖、湿货市场,以及尚未电子化处理交易的店铺。一旦引入销售税,政治压力必然会迫使政府作出种种‘豁免’(exemption),譬如未加工食物不抽税,‘必需品’不抽税等。在电脑化的大型超级市场,要计算销售税并不难,因为可以在电脑中预先记录哪些项目要抽税,并不会增加额外时间。但对于湿货市场、街头摆卖呢?如果豆腐花是5元一碗,在现时没有销售税的情况下,找赎是很方便的。但倘若再加上5%的销售税呢?怎样处理零碎的5仙呢?除非,政府强迫市民都运用信用卡,或者‘八达通’。但这样,对于一些家庭式经营的中小企业,将会百上加斤。这样,对消费者的长远福祉,又是否一件好事呢?
    令中小企百上加斤
    而且,很多很多商户可能突然间要额外聘请会计师,作出多种结算。对于会计业,当然是好消息。由于香港会计师考取专业试的制度严格,一时间,会计师的供应没法增加,必然令会计师的薪水激增。但这样,会反过来加重中小企的负担。现时很多中小企已经需要面对贵租金及工资上升的压力,若再加上税务开支,会是怎样的情况呢?再者,香港很多会计师的工作时间已颇长,我们又怎样忍心,要他们再增加压力呢?所以,销售税的确有‘暗损中小企’的可能性。
    ‘必需品’定义惹争议
    另一问题在于何谓‘必需品’。一位曾在美国居住多年的学者告诉笔者,在美国某些州内,连童装也被列为‘必需品’,获免抽税。明显地,不同消费者,不同售卖者,都希望自己的商品被列为‘必需品’,豁免抽税。对于很多人,报纸是一种‘精神食粮’,所以是‘必需品’。但在美国,报纸往往需要抽税。将来在香港呢?对于某些‘长期病患者’,某些药物是‘必需品’。那么,那些药会免税吗?但如果他们再转售他人又怎么样呢?对于一个经济研究员,不论在大学、或是商界、或是政府,财经资讯都可以说是‘必需品’。那么,当研究员购买书籍、报章、杂志,甚至收费电视(因包括外国财经新闻的频道)、电脑,又是否会获得免税呢?明显地,销售税的订立,便代表‘必需品’争议的开始。这对某些‘为民请命’的政客,可能是好事。但对于整个社会呢?
    为什么一定要销售税
    最重要的是,为什么要有销售税呢?因为要有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吗?为什么政府不能缩减某些服务呢?为什么政府不能增加医疗收费呢?(现时大部分项目,政府都津贴超过90%。)政府是否因为要回避一些可能颇大的政治争论,而改为增设销售税,从而可以维持一些公共服务,免得有争拗呢?
    此外,政府收入不稳定,也不一定是坏事。这可能会迫使政府不敢随便增加开支,从而达到藏富于民的目的。这方面,普林斯敦(Princeton)的教授告罩(P.Krusell),以及经济学诺贝尔奖得主贝加(G.Becker),都曾经以理论及电脑模拟,论证此点:正是因为销售税可以轻易增加政府收入,所以单用入息税及公司的盈利税,长远来说,会迫使政府开支占国民生产总值中一个较小的比例。这方面,正是强迫‘大市场,小政府’的香港特区不可不察的事情。
    可让离港者负社会责任
    这样说来,销售税一无是处吗?非也。因为有越来越多港人‘移民’深圳(将来可能因着港珠澳大桥之便,也‘移居’澳门),但另一方面,却又享用着香港的教育、医疗及其他社会福利。这样,香港政府税收减少,开支仍旧,岂能平衡呢?但销售税或者迫使这群人,也负上一点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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