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华夏网】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5日晚播出了一期节目:“云南红河民政局挪830万农村养老金建气派办公楼。”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广大农民的养老钱、救命钱,但是红河州民政局却不顾国家的规定,不仅挪用这笔钱建起了豪华气派的办公楼,而且私自违规借贷,造成了几千万元的损失。
农民的养老钱
给谁才安全?
农民的养老钱放谁那儿才安全?这个机构首先应该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机构,而不是像现在的州(市)县农保机构一样,依附在民政局的编制上。在农保基金的运作中,如果从管理科学的角度上看,民政局只具有根据国家法律政策进行宏观管理的职能,具体业务应由农保机构负责。
“政事分开”是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重心之一,“政事分开”的核心就是减少政府部门的直接干预,下放权力,“让事业单位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而不再成为政府部门的附属机构”。具体到民政部门与农保机构的关系上,笔者以为,就是要把农保基金的行政管理与基金经营彻底分开,作为农保基金管理的组织——农保机构,不但应该具有相对独立的法人地位,也应该成为一个企业管理的事业性机构。
农民的养老钱只有给一个受权力干预较少,受市场影响较多的机构,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经营、妥善管理,并最终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 (林金芳)
保住农民养命钱
加强监管刻不容缓
始自1992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度被誉为广大农民“没有围墙的养老院”。然而,由于现行制度和监管的缺陷,数额巨大的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一次又一次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唐僧肉”。当广大农民在应该拿到养老金时,却拿不到,势必会形成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面对养老金被挪用造成的巨大窟窿,国家和政府将为此埋单已成不争的事实,然而最终掏腰包的还是我们每个纳税人。
因此,有必要将农保基金的收缴、管理、使用分离,由不同的部门来行使不同的职能,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的安全;其次,有必要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社会化监管。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变农保基金的“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才能实现对农保基金的有效监管。可以由各级人大代表广大参保农民,同时吸收财政、审计、银行等部门参与,定期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通报。农民养老保险事关8亿农村人口的切身利益,事关和谐社会的建立,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管刻不容缓!(孙瑞灼)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