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委托人及受益人报告基金财产管理情况,并保证所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目前,企业年金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为各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报告。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各基金管理人的例行报告有:———受托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5日和年度结束后45日内,向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季度和年度基金管理报告。同时,该报告也将提供给委托人。《广东省企业年金合同备案与信息报告制度》对报告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账户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年度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托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年度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投资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的季度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并应当在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受托人提交经托管人确认的年度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报告。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各基金管理人也需要及时地向相关各方报告,如:
———发生重大事件时,受托人须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投资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托管人发现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活动不合规定时,须及时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不同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大部分企业年金管理报告只提交给各监管部门及受托人,而对于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个体成员,信息披露则主要依靠账户管理人的查询系统。
账户查询系统能够提供企业年金计划信息、企业账户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及统计信息,其中前两项只有企业才可以查询到。对于员工来说,个人账户信息可查询到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账户余额、基金资产净值、投资收益、缴费和退休领取支出明细等内容。
账户查询系统还能提供报表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规定:系统应能生成服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和监管报表。服务报表包括个人计划证明、缴费账单、个人权益支付表、个人账户转移报告、计划终止报告、投资转换报告、个人及企业季度/年度报告、企业年金计划变动报告。
企业年金是职工的养命钱,健全、完善的企业年金信息披露可以有效地防范制度性风险,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