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直接控制上游原盐资源,保证公司生产所需原盐的稳定供应,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由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建设原盐生产项目。 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80%,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20%。
    此次投资设立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因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本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分析,我们认为此项共同投资有利于公司生产所需原盐的稳定供应,同时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对公司全体股东有利。
    独立董事签字:李晓春 程凤朝
    邹志晶
    2006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