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养老保障处负责人就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06年2月27日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财政部养老保障处负责人就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有关提问。
问: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哪些主要成绩?
答:一是经过探索和实践,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总结过去20年来养老保险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2005年12月发布了《决定》。
二是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较好地保障了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1998年以来,各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两个确保”的重大决策,经过不懈努力,基本养老金发放形势一年比一年好。与此同时,国家还注意解决养老保险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困难企业、农垦企业和老工业基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是覆盖范围从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向多种所有制从业人员扩展,参保人数逐年增长,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是多渠道筹资机制初步形成,为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提供了资金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不断加强,起到了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主渠道作用。各级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力度。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的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从1998年的2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545亿元,地方财政也增加了投入。养老保险多元筹资格局初步形成。
五是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实现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逐步纳入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养老保险的信息化建设也逐步加强,通过实施“金保工程”,既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又为养老保险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
六是基金管理逐步加强,维护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基金监管工作,把加强基金监管作为确保基金安全,防范和化解管理运营风险的根本措施,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逐步规范,有效地维护了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七是在东北三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积累了经验。通过在东北三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在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提高统筹层次、加强养老保险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为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障长效机制积累了经验。
问:为什么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答: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显现出一些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覆盖范围不够广泛,大量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参保;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没有做实;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尽合理,缺乏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还不健全,养老金总体水平还不高;统筹层次比较低,多数地区还没有实行省级统筹,基金调剂能力比较弱;企业年金发展滞后,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还没建立起来。这些都影响到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亟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今后五至十年更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时期。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这次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是如何形成的?
答: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中最重要的制度,涉及面广,资金规模大,收支平衡周期长,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决定》的发布实施是经过充分论证,慎重决策的。一是进行了广泛的调研。近年来,为确保出台政策的稳妥,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同时,还进行了课题研究和测算论证,广泛征求了国内外专家的意见。二是经过东北三省试点实践的检验。2001年以来,东北三省相继开展了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工作。通过做实个人账户、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等实践,就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建立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等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在全国范围内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三是国务院广泛征求意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工作,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有关方面的汇报,亲自参加调研,指导完善方案的制定工作。
问:这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答:这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二是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三是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办法,实现保值增值。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将缴费时间长短和数额多少与待遇水平挂钩,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五是建立养老金的正常增长机制,适时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六是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水平。七是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做到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八是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九是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十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实行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
问:为什么要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答:一是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到来,我们必须未雨绸缪,通过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及早进行基金准备,以承接老龄化高峰时养老金支付的压力,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有利于促进劳动力流动。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个人账户基金具有可携带性。因此,参保人员工作变动时完全可以带着做实了的账户走,从而有利于参保人员的流动。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也逐年稳步增长,财政收入也相应在增长,这些都为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创造了良好条件。
问:为什么要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答:计发办法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涉及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按照老的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账户储存额的1/120计发。这种办法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缺乏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多缴不能多得,在老办法下,还有少数人钻政策空子,缴费满15年后就想办法逃避缴费。而改革后按照新的计发办法,多缴就能够多得。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年限与实际领取年龄有较大差距。按照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而且这样也更加符合退休人员平均余命的实际情况。
问:计发办法改革后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这次计发办法改革,是以参保缴费年限为基础,以计发基数、计发比例和计发月数调整为重点,以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出发点,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为目标,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办法、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来设计的。
先看“新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属于“新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再说“中人”。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决定》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鉴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关键是解决好“中人”的过渡问题,为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等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过渡办法。
最后看“老人”。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老人”,他们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同时随国家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规定而增加养老保险待遇。
问:为什么要提高统筹层次?
答: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的要求,今后应规范市级统筹,并加大省级基金调剂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实现省级统筹。提高统筹层次,主要出于以下考虑:一是增强互济功能。养老保险制度以“大数法则”为基础,只有实现较大范围的统筹,才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养老金发放。二是便于人员流动。提高统筹层次,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各地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享受待遇标准的统一,加大基金调剂功能,消除参保职工跨地区流动的障碍。三是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减少管理环节和管理层次,可以实现集中管理,降低基金分散管理的风险。在推行省级统筹的过程中,要注意调动市县的积极性,建立有效的省市县三级责任分担机制,做到责任明确,各尽其职。
问:如何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监督?
答:征缴收入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必须依法做好征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要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努力提高征缴率。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依法处理。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近年来,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逐年加大,对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养老保险事业的物质基础,是退休人员的“养命钱”,必须加强管理和监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要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监督。各地要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基金管理监督制度的顺利实施。要继续发挥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问:为什么要发展企业年金?
答:企业年金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企业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企业年金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提高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一是有利于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国际经验来看,除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外,还应该大力发展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可以更好地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建立企业年金和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可以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三是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实质上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为增强自身的凝聚力,不仅要靠职工在职期间的优厚报酬吸引优秀人才,还要着眼长远,通过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计划激励员工长期服务。四是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发育。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模式,企业年金形成的基金积累,需要通过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年金基金就可以用于国家经济建设。同时,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营,也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经济发展、资本市场的相互促进和良性互动。来源:财政部网站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