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本人认为:
本次改革方案的实施将解决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统一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 东的利益,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 的利益。
本次改革方案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本次改革方案的审议将采取分类 表决的方式,即本次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该等 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程序上充分保障了流通股股东的权 利。
综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符 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同意公司按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
独立董事:吴太石
2006 年 月 日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本人认为:
本次改革方案的实施将解决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统一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 东的利益,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 的利益。
本次改革方案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本次改革方案的审议将采取分类 表决的方式,即本次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该等 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程序上充分保障了流通股股东的权 利。
综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符 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同意公司按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
独立董事:万钢
2006 年 月 日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本人认为:
本次改革方案的实施将解决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统一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 东的利益,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 的利益。
本次改革方案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本次改革方案的审议将采取分类 表决的方式,即本次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该等 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程序上充分保障了流通股股东的权 利。
综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符 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同意公司按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
独立董事:王荣
2006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刘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