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点房地产论坛】
我从来没有提出过在新城市建设中要把穷人区、富人区分开的观点,而是认为在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必然出现不同收入阶层的建筑与居住区域。穷人区与富人区的划分是社会与消费人群自然选择而形成的结果,并不是仅仅靠开发商的有意识的建筑而能人为形成的,而是政府意图、城市规划、社会保障能力、经济发展条件、居民消费能力、资本实力等多方面因素组合而成的必然结果。
如北京市政府决不会在天安门广场周边建廉租房区,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被出让的土地则是投资人根据资本实力和消费能力定位产品结构的。长城脚下的公社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但决不是给穷人住的,但也不等于富人会去居住,不是建筑在选择人,而是人在选择建筑与生活。建外SOHO的房价也决不是给穷人提供的普通低价商品房,建外SOHO的成功更多的是得益于占了国贸商圈的光,而并非建筑的本身,这就是城市规划的一种选择。也许小潘认为建外SOHO中是穷、富混住的区域,那么我所说的穷人就与小潘认为的穷人不是一回事了。我所说的穷人是中国目前收入水平最低的30%的城市家庭(按国家统计局的分类),而小潘说的穷人大概是比他的财富略低的人群吧。因此有能力住在建外SOHO之中,与潘总共享一个社区,共同支付同一个标准的物业费。
为什么在发展民营经济时,在发展经济安排就业时,在扩大消费领域时,在银行吸收存款与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时,在股票与债券的发行时,不管是政府还是社会都在强迫富人去投资、去消费,但在这些靠个人合法收入而享受生活时却被道德观念的社会舆论所束缚。真的是因为有穷人区或富人区的出现而影响了社会和谐吗?岂不知因在贫富差别,而果在居住的选择。从解决“因”的问题去调整“果”是可能的,但想用限制与攻击“果”来解决“因”的问题则是本末倒置了。也许攻击与限制“果”的现象可以从表面缓解社会与群众在心理上的压力,但当“因”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时,就会带来其它的社会矛盾,不表现在居住条件上则表现在穿衣、吃饭、用车等问题上。
社会在发展中必然会出现贫富之间的差别,城市在建设中也必然会出现新、旧与社区改造之间的差别。有哪个城市会在一天之内将所有的旧建筑都升级建设成为新的社区吗?有那个国家会在一天之内让不论收入差别多大都住进同一标准的社区吗?尤其是当中国原有的基础是在全部是穷人区的标准上进行的城市改造,一定会有一部分区域先改造、先建成,也一定是逐步提高建筑质量与标准的。那么最富有的人一定会首先向这些优先被改造重建的新区集中,而形成不同收入人群的居住区域,从而形成了富人区与穷人区。
没有人会有意识的要将某一区域划分成穷人区,但未被改造的城中村以及大量富人从这一区域中转移的区域必然会成为穷人区。但政府责任与商业利益会逐步的将这些穷人区改造成公共区域和富人区的。而在改造过程中穷人也会因为改造的搬迁将原有的破旧的资产升值,而改变现有的居住条件,转移到非穷人区的范围之内。
小潘信中所说的围墙,在发达国家中恰恰是与中国的情况相反,不是富人区有围墙,而是穷人区有围墙。一是居住人群的公民素质;二是社区的非强制性安全意识与法律意识;三是共同支付的社区管理与建设费用能让更多的私有资源被共享成为社会资源的一部分。中国恰恰尚未能解决这些问题反而造成了相反的现象,更严重的均贫富观念会让已经富起来的家庭更关注于财产与财产权利的保护而不是共享。
解决贫富差别是目前社会中的主要矛盾,但如果没有邓小平一部人分先富起来的理论,中国是不可能解决贫富差距的,没有一部分好的建筑与居住环境先出现也不可能让城市变得更好而最终消灭穷人区。别误解了我的原话中一个更重要的部分是目前的发展阶段,一个原本全是穷人区的城市要发展与改造必然会出现穷人区与富人区(指的是发展过程的一种过渡性现状),只有不断的将穷人区改造为富人区才可能消灭穷人区,而最终全变为富人区而实现小平先生提出的共同富裕。
实践证明大量的发展较快的农村都是因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成为村落,社区的领头人带动地区的发展。实践也证明一个城市的最终完型要经过一个较长的,二三十年或上百年的发展与建设周期才能完成,可能先是出现局部的差异性,而最终将落后的地区改造为发达的地区。实践还证明发展中的国家是收入差别最大的,而进入发达国家之后,贫富差别在缩小,收入与居住情况会随中产阶层的扩大而接近和趋同。
中国所有城市中的商品房区(大约总存量中的20%)都应是富人区,只有中国的富人才能买得起商品房,而不是穷人与富人合住商品房区,更不是穷人首先进入了商品房区。不要以为普通商品房区中住的就是穷人,实际的调查中30%的低收入家庭中除因拆迁补偿而进入商品房住宅区的之外几乎为零,而拆迁补偿之后的家庭已不再是低收入家庭了。
承认现有的贫富差别和居住差别不等于强化和加大贫富差别。为什么小潘自己不去住回龙观或天通苑的居住区呢?这是一种住房价格的自然调整和个人的自愿选择。
生产奔驰与宝马的厂家是否会在奔驰车的外壳中装上夏利的座椅呢?那么这个车就卖不出去了,而如果小区的建设出理了房屋质量与价格的差别必然会因房价而选择了消费人群,由消费人群的选择而形成了不同收入阶层的居住氛围。
为什么北京南城曾经有过穷人区的历史,并且至今房价与GDP都低于北城,这与政府资源配量相关。好的学校、好的医院、好的公共活动配套等等不是发展商决定的,这些都影响着居住需求,也影响着消费倾向和人们的选择,实现共同富裕不等于没有城市区域的差别、公共设施的均衡配量与收入差别双向影响着居住区的建设。
我也希望消灭贫富差别、实现共同富裕、建立和谐社会,但如果不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让一部分人先住上好房子,那么这个社会就一步也走不动了。让一部分人先富和先住上好房子,不等于建筑隔离区,前三门初建时的好房子概念已在发展中被超越了,这本是动态的变化过程,但如果没有一个超越现时代标准的好房子、好社区,那么中国的房子就永远处于建了拆、拆了建的短期寿命的重复之中,只有GDP的增长,而没有固定资产的存量。
商品房不同于社会保障住房,政府在划拨与出让中已明确了这一界线,那么城市规划已做出了分区的选择,又怎么可能不同收入阶层的居住区域呢?今天还没有形成严格意义上的穷人区、富人区,只能最多没有商品房区和高档楼盘,但最终的发展中,这种随政府资源配量而自发形成的区域建筑差别会从单个楼盘向小区扩张。要做的不是开发商的思想工作,而是城市规划和政府公共保障的工作。
把贫富差别的矛盾引入到消费领域中讨论,本就是媒体与网点宣传中的一种故意,就如养狗的可能是农民,可能是城市中的中产阶层或富人,但最富有的小区恰恰做出的是不能养狗的规定一样,不能因为谁能养狗而解决贫富差别的问题一样。只要有建筑质量的差别,就一定会有居住人群的差别。如果中国小康的目标是提高生活质量,也一定会有先提高生活质量的建筑与先富起来的人群,也因此才能带动整个社会的进步。
请问小潘为什么不在建外SOHO中盖一些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的类似于经济适用房价格的普通住房,让为这个社区服务的秘书、保姆、清洁工住在同一个区域中而免去交通来往之苦呢?你会说规划要统一、管理费要统一、建筑产品与风格要统一等等理由,但结果是高房价已使建外SOHO成为了富人区。
美国占人口50%以上的中产阶层的年收入标准为29019美元,占人口10%以上的小富阶层的年收入为94891美元(数据来源于2003年美国报税大全),换算美元与人民币平价,中另城市人口超过29019元人民币年收入的家庭大约远远超过了50%,中产阶层的家庭在中国起码不能算是穷人了吧?而目前商品房的全部建筑量约为存量的20%,称商品房区为富人区并不能过份吧!更不用说小潘的房价历来都是GDP或北京市的前三甲,当小潘以房价高而自居时是否想到了你的社会责任和信中的内容。
我不会挂羊头卖狗肉,但华远曾经竣工的住房中低于4000元/平米的大约占50%,低于2500元/平米房价的大约占10%,但也绝不敢自以为是穷人区。而潘总的房子则更不能是穷人区了。也许这就是我们认识上的差别。(作者:任志强)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