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与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 司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双方共同确认本次资产置换长江原 水系统资产的置出金额为103639.86万元,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的置入金 额为147024.54万元,置换价格的差额43384.68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水 务资产经营公司。
    上述关联交易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