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2月20日刊登公告以
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充分
协商的结果,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现调整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
2640万股股份作为对价,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
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股份。
    二、原方案中公司控股股东大化集团的承诺现修改为:在二十四个月的锁
定期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价格不低于8元;如有低于减持价格的卖出交易,卖
出资金将划入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将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3月1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
2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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