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索芙持已于2005年11月4日实施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中参与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原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 若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按比例向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
    由于公司2005年度与2004年度相比,净利润增长率只有6.74%,触发了上述 的追送条件,公司董事会承诺将在年度报告公告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执行原非流 通股股东的承诺,向公司《年度报告》公告日后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持有股 份的高管人员及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