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管线"、"公司")非流
通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和Mittal
Steel Company N.V.(以下简称"米塔尔")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无偿派发可上市交易的认沽权证,派发的权证总量为633,180,800份,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7.19206份认沽权证,按此派发比例实际只能派发633,180,611份认沽权证。 为充分保护全体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华菱集团和米塔尔由原定向每10 股流通股派发7.19206份权证修订为向每10 股流通股派发7.192062份权证。权证代码"038003",简称"华菱JTP1"。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认沽权证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28日。
    4、认沽权证到账日期:2006年3月1日。
    5、公司股票及"华菱转债"于2006年3月1日恢复交易,股票简称由"华菱管线"变更为"G 华菱"。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6、认沽权证上市日:2006年3月2日。
    7、认沽权证的存续期为自权证上市之日起24个月。认沽权证的上市有关事宜请见同日公告的《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Mittal Steel Company N.V.关于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之认沽权证发行及上市说明书》。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华菱管线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2月9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湖南省国资委湘国资产权函[2006]20号文《关于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及国家商务部商资批[2006]516号文《关于同意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性质变更的批复》的批准同意。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合计持有非流通股股份超过公司非流通股股份三分之二的华菱集团和米塔尔向持有华菱管线流通股的股东做出对价安排,其他4名非流通股股东既不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直接获得流通权,但必须遵守法定承诺义务。华菱集团和米塔尔的对价安排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华菱集团和米塔尔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无偿派发期限2年、行权价4.90元、采用股票给付结算方式、行权日为权证存续期内最后三个交易日的欧式认沽权证,派发的认沽权证总量为633,180,800份,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7.19206份认沽权证。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1)华菱管线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维持华菱管线上市地位的承诺
    华菱集团和米塔尔公司承诺:华菱管线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主要为解决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并不以终止华菱管线股票上市为目的,如因为权证行权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华菱集团与米塔尔共同承诺将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实施维持上市地位的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年2月28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刊登认沽权证发行及上市说明书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
2 2006年3月1日 复牌日,认沽权证到帐日 恢复交易
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
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股票简称变更为"G 华菱";
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
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3 2006年3月2日 认沽权证上市日 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并纳入指数计算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华菱集团和米塔尔派发的认沽权证的上市有关事宜请见同日公告的《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Mittal Steel Company N.V.关于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之认沽权证发行及上市说明书》。
    四、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华菱集团和米塔尔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派发认沽权证,截至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共计880,388,389股,公司于2006年1月20日发布了《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比例的公告》,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比例安排确定为:"流通股股东每股获派认沽权证的比例=633,180,800份/880,388,389股=0.719206(份),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7.19206份认沽权证"。按此比例计算,发行人只能派发633,180,611份认沽权证。为充分保护全体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华菱集团和米塔尔由原定向每10 股流通股派发7.19206份权证修订为向每10 股流通股派发7.192062份权证,按此比例计算,发行人实际派发的认沽权证共计633,180,787份。
    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权证比例计算后不足一份的部分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就免费派送的认沽权证,华菱集团和米塔尔已向中国结算提交由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分别出具的金额为1,572,173,363元、1,530,412,557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履约担保函。
    五、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2,195,763,389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为1,315,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05%;流通股股份为880,388,3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95%。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2,195,763,389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1,315,3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05%;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880,388,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95%。
    六、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1、华菱集团和米塔尔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2006年3月1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华菱管线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除华菱集团和米塔尔外,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2006年3月1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七、方案实施前后财务指标变化
    由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华菱集团和米塔尔免费派送认沽权证,因此方案实施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份总数、净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均不发生变化。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11号华菱大厦20楼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410011
    联系电话:0731-2565960
    传 真:0731-2245196
    联 系 人:李敏芝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4、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比例的公告
    5、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形式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