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天府早报消息昨(27)日,成都市物价局公布了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决策结果:从3月1日起,成都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从原来每立方米1.28元涨到1.43元,每立方米上涨0.15元,对低保户给予调价部分50%的优惠。
居民用气上涨0.15元
在成都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申请方案听证会召开6天后,市物价局昨日公布了调整决策结果。从2006年3月1日起,抄见表量价格标准由每1.28元/立方米调整为1.43元/立方米。所谓3月1日起抄见气量执行新价格标准,就是指3月1日之前抄录的用户2月份的用气量,按照老价格标准收费;如果3月1日之后抄录的3月份及以后用户的用气量则按新价格标准收费。如市民对新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执行的有关情况进行咨询,可拨打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客服热线962777接受咨询。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说,此次涨价的原因是:从2005年12月26日起,川渝地区的天然气出厂价上调到每千立方米920元。上游气源涨价,才引起城市燃气销售价格的顺调。
今后气价调整不再听证
此次气价全面上调的背景为,去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在全国范围内对天然气出厂价格进行调整,各油气田供工业和城市燃气用天然气出厂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50元至150元。发改委同时公布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未来3至5年时间内,天然气出厂基准价将每年上调一次,最终实现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
据介绍,今后上游天然气结算价格下浮或上调时,成都市将根据“城市燃气价格顺调机制”,并考虑城市燃气生产经营正常输差因素而同步下浮或上调,不再召开价格听证会。
这些地方可以缴费:燃气公司各服务大厅、各小区收费点。代收费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成都市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行情 - 留言)。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