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日前接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闽国资产权[2006]26号),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 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