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预计本公司2006年度与深圳中金建筑工程公司、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关联方 2006年预计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2005年发生金额
接受劳务 深圳中金建筑工程公司 6620 13% 3312.04
提供贷款 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70 8.09% 2070.00
合计 8690 5394.10
    一、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关联公司深圳中金建筑工程公司(简称“中金工程公司”)预计承接本公司韶关冶炼厂扩产改造工程、金狮冶化厂技改扩产项目工程、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研发基地建设工程、深圳市中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特种镍粉配套改造工程等,共计6620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预计向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金粤公司”)提供贷款2070万元。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到会的独立董事杨传耕、隋广军、陈平、张建军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事前对《关于公司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测》的关联交易事项向公司进行了了解询问,认可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在表决中进行了回避。交易以市场定价原则为依据,我们没有发现损害本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2006年2月26日本公司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了本公司2006年度与中金工程公司、本公司财务公司与金粤公司的关联交易。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其中授权出席2人,钟金松董事、何一平董事因出国,授权李进明董事长行使职权),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4名,可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为7名,达董事会法定人数。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决议合法有效。此次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为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广晟公司及其下属广晟有色公司任职的董事。
    四、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与中金工程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中金工程公司是本公司关联公司深圳市中金联合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金联合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是公司股东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的企业。
    关联方基本情况:中金工程公司成立于1985年1月19日,注册资本200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工业项目及其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总承包或部分承包业务,承担一级公路工程、中小型桥梁、市政工程及建筑装饰工程总承包;经营范围按国家外经合作部(1995)外经贸政审函字第2429号文及深圳市贸易发展局深贸发字(1996)119号文规定办,兼营建筑材料及有色金属产品销售。
    2、与金粤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金粤公司系本公司股东广东省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关联方基本情况:金粤公司成立于1985年6月3日,注册资金:人民币6891.5万元,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经营铝门窗、铝梯等铝制品、各类幕墙、采光天棚、金属结构屋面及有色金属产品材料、五金配件等。
    五、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市场定价原则为定价依据。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金工程公司的关联交易合同的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交易结算方式-提供劳务的结算方式主要为按工程进度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付款;生效时间-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期限-根据生产经营需要。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与金粤公司的关联交易合同的的主要内容是资金贷款,提供的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范围。
    七、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金工程公司是一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公开招投标承接中国有色大厦、金康楼工程等项目并获得市优工程的称号,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与本公司有良好的合作经历,能够满足本公司工程施工项目实际需要。
    金粤公司具有建筑幕墙工程承包一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以及金属门窗工程承包一级资质,财务公司向金粤公司提供资金贷款,支持金粤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属于财务公司日常业务范围,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