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三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2006年3月24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4、审议《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审议《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议案1、2、3、4、5、6、8详见2006年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7详见2005年8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上的《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需填好附后的《股东登记表》,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3月29日—2006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人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穆春
    电话:0760-8380018
    传真:0760-8380000(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3楼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3
    2.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帐户号: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2006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部分行使表决权请特别注明)。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中山公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