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证监公司(2004)110号文件要求,我们就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0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31,883,596.06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88,359.61元;计提10%的法定公益金3,188,359.61元。 加上2004年度未分配利润28,729,402.74元,2005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4,236,279.58元。
    由于2006年公司将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为了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强做大公司主营业务,从公司发展的角度考虑,同意公司200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54,236,279.5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
    唐光兴 范文理 边巴次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