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06年2月21日在公司总部以通信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06年2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公司全体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铜及铜制品的制造、加工和销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宏图高科常州铜业分公司的议案》。同意成立宏图高科常州铜业分公司;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经营常州德辉铜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租赁经营常州德辉铜业有限公司。
    常州德辉铜业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常州市常戚路15号,注册资金1731.7万元,法定代表人姚楚君。厂房建筑面积8278.9m2,拥有全套铜杆连铸连轧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专业从事光亮铜杆及铜产品的制造与加工业务。固定资产帐面价值4871.6万元,在册人员86人。2005年销售收入3亿元,利润500万元。
    经协商,我公司与常州德辉铜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在南京市鼓楼区签订了《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我公司租赁常州德辉铜业有限公司自身现有的关于铜杆生产的全部资产和资源,用于生产光亮铜杆等产品。
    2、 租赁期1年,自2006年3月1日至2007年2月28日。租赁期限届满后,如我公司提出续租,续租期最长4年,具体期限由我公司自行决定;续租期届满后,如续租,期限由双方另行商定。
    3、 租赁费用为人民币250万元/年。
    4、 付款方式及时间:2006年3月15日支付人民币125万元,2006年9月15日支付人民币125万元。
    本次租赁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通过租赁常州德辉铜业有限公司,可以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并且可以完善我公司电线电缆产业链,为生产提供品质可靠、价格合理的铜材,发挥良好的协同效应。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