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日电《深圳商报》援引《中国房地产报》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近日公布的《2006年房地产调控工作重点》报告中厉声警示,“对落实中央调控政策不力、投资规模、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或出现反弹,影响市场稳定运行的地区,要加强监测分析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将给予通报批评。 ”
这是继去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提出“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措施不力,造成当地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影响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的严厉警告之后,国家有关部门再次对房价问题作出明确警示。
房价问题一直为国家房地产调控部门密切关注。在去年12月26日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表示,2006年房地产工作重点是要继续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的政策措施,控制房地产投资规模,切实稳定房价。
尽管1月份数据显示房价相对稳定,宏观调控初见成效,但部分城市房价在严厉调控之下依旧呈现快速上涨的现象,显然让有关部门不敢掉以轻心。这或许正是国家发改委发布《2006年房地产调控工作重点》且措辞严厉的初衷。
为什么去年在国家如此密集而严厉的宏观调控政策下,依然会有多个城市的房价涨幅达到两位数?部分业内专家认为,宏观调控以来,开发商推盘速度延缓,消费者购房更趋理性,市场观望氛围较浓,投机和投资性需求受到一定抑制,但这并不表明真实的购房需求就此消失,一旦有条件促发,房价反弹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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