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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方新就义务教育法修订接受本报专访称
“这体现政府职能向社会服务归位”
本报实习生 谢琳报道 “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力争将《义务教育法》修改得更好。”昨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方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将在两会中继续关注义务教育问题。
方新说:“正在审议的《义务教育法》(修订稿)确实有许多新的亮点。”她说,第一,法律将规定,对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不得收取学费,近年内逐步免收学杂费,对农村地区和贫困家庭的学生免收书本费,对农村的寄宿生还有一定的补助。更重要的,不仅规定了免费,而且规定了由省统筹、各级财政合理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机制,从而保证了教师工资的发放及学校的正常运转。这体现了政府职能正在向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归位。
其次,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更加关注促进教育的均衡化发展。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更多地向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倾斜;在城市之中,取消重点与非重点的区别。“这较好地体现了在义务教育中政府的职责是为老百姓提供公平的平均水平的受教育的机会。”方新表示,随着国家的发展,这个平均水平会不断提升。
第三,不仅关注义务教育的硬件建设,更重视软件建设,对诸如教育质量、师资、教材等等都有了明确规定。方新表示,《义务教育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会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争取让人民满意。
方新告诉记者,两会上,她还将关注食品安全和初级卫生保健等问题。
作者: 谢琳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