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日电 安监部门要紧密配合当地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切实措施,深挖拒不申报的投资入股官员,深挖以他人名义入股、持“干股”等非法行为,一经发现,就地免职。对煤矿监管监察人员及其家属参与入股办矿的,要加重处理。 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刚结束的全国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如是强调。
据法制日报报道,李毅中表示,要抓好安监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就要针对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表现,持续深入地搞好“清纠”工作,不能半途而废。
要查处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中的权钱交易行为。对于在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六证”发放中搞权钱交易,滥用职权发证的,要抓住不放,严肃追究。对安全生产过程中为非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对在煤矿整顿关闭以及煤矿生产经营中,公开或暗中支持庇护非法行为的,一经发现,严惩不贷。(蔡岩红)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