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将在今年两会上就资本市场发表如下观点: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得到迅速发展,已具有相当规模。但民建中央认为,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环境条件以及资本市场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致使资本市场的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制约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 因此,民建中央建议,应加快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结构倒置
民建中央认为,目前的现状是,结构倒置。从挂牌公司的数量看,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结构呈现为金字塔型: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高、挂牌公司数量少,处于金字塔顶端;场外市场上市标准低、挂牌公司数量庞大,处于金字塔底端。我国的情况则相反,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拥有1300余家上市公司,形成一定规模,但几乎没有场外市场来为大量中小企业股权实现流动性服务,因而造成单一层次的市场结构,使主板市场形成垄断局面。由于主板市场门槛较高、容量不大,股权供应不足,一、二级市场长期高溢价,上市公司重融资、轻经营,业绩变脸频繁发生,导致投资者丧失信心。
体系不完备
我国目前虽然有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代办股份转让市场和地方产权交易所,但民建中央认为,这些市场之间相互割裂、层次不清,体系不完备。中小企业板市场表面看是一个独立市场,实际只是主板市场中的一个板块,在上市条件、监管标准等方面与主板没有区别。代办股份转让市场只承接主板退市公司股票挂牌,并不接纳其他股份公司股票的挂牌交易,与真正意义上的全国统一的柜台交易市场还有很大距离。
资本市场体系不完备主要体现为债券市场薄弱以及缺乏衍生品市场。截至2004年底,我国债券市场为企业融资累计约4100亿元,仅是股票融资额的一半,企业过分依赖股权融资。而在国外,通常债券融资额为股票融资额的数倍。发达的现货市场应有相应的衍生品市场配合,才能实现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的分散化,但我国资本市场体系中还没有衍生市场,致使系统性风险无法分散,尤其对稳定的长期资金和机构投资者不利。
竞争不足
民建中央指出,目前各地纷纷建立的产权交易中心存在市场分割、竞争不规范的情况。一方面,在挂牌标准、信息传递、规范监管等诸方面存在差异,使得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真正实现为国有资产公平定价的功能。另一方面,由于监管体制高度集中,市场竞争不足。目前获得批准、可以公开交易股权的交易所只有两家,且两家交易所职能被人为分割,交易所除了一线监管的职能外基本没有其他自主权,创新动力不足。缺乏竞争的市场造成了直接融资效率低、融资成本高的局面。
市场能力薄弱
民建中央认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但中间商与中介机构却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券商作为市场重要的中介力量不但没有发挥推动市场发展的应有作用,反而出现违规操作,影响了市场发展。
为此,民建中央建议:首先,应进一步完善主板市场,恢复主板融资功能。目前最主要的工作是尽快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并研究股权分制改革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着手制定和修改企业收购与兼并细则、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等,防范由于公司治理结构变化产生的新风险。股改完成后应尽快进行发行制度改革,活跃主板市场。
其次,积极推进创业板市场的建设。在中小企业板具有一定数量上市公司后,在适当时机由国务院颁布《创业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条例》,正式开设创业板,对上市条件、信息披露标准、融资方式、监管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以充分满足大量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要求。
第三,逐步将目前的产权交易中心发展为区域柜台市场。一是在目前各省产权交易中心的基础上组建大区域产权交易中心,允许各中心产权相互挂牌;二是尽快建立国有产权转让的全国统一报价系统,可先由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承担报价责任,各区域产权交易中心维持交易业务;三是在各区域产权交易中心引入各种股份公司的股权交易,正式开设柜台交易市场;四是将区域柜台交易市场中较成熟、流动性相对较强的股份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重复挂牌,同时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组织成为全国性柜台交易市场。
第四,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快股份公司私募合法化步伐。
第五,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法律环境。
第六,创造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监管环境。我国目前金融业的监管体系因遵循着分业经营的模式,十分不利于对混业经营环境下金融风险的控制,将目前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等部门的相关监管职能合并,组建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的金融风险调控委员会,加强对金融风险机构的管理。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