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据《都市快报》报道,因为要跳槽,杭州两机长分别被公司开出389万元和330万元的巨额罚单,据悉,这是迄今为止浙江索赔金额最大的劳动纠纷。本月底,该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对这两起劳动争议案提出仲裁。
机长:“我们是黑打工”
由于两位机长不愿意公开身份,本文暂时称他俩为A机长和B机长。据A机长说,他俩都是1996年进入某航空公司,并在第二年与公司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合同双方有一方“消失”后,合同自动终止。2003年8月,他们所在的航空公司并入另一家航空公司,“原来航空公司的工商登记被依法注销,可以视为消失。新公司一直没有与我们补签劳动合同。我们好像成了黑打工的。”>>>>>我来说两句
·辩论话题:航空公司的天价索赔是否有道理? 正方:航空公司索赔是有道理的。现在飞行员缺乏,各民营航空到处挖人,民营航空许诺给飞行员比国属航空公司要多的薪酬,飞行员就见利忘义投奔其它公司,一个高素质的飞行员应该有一定的职业操行。
反方:这样的索赔豪无根据。公平竞争是核心!人才自由流动非常正常,这就是市场无形的手在调配资源!况且该航空公司并没有及时的续约,人才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结果是必然的。 【支持正方】【支持反方】【参加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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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底,两位机长分别向现在的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半个月后,公司答复,不同意。2006年2月5日,两人向浙江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求确认与公司间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并要求公司移交人事档案、飞行技术档案等个人材料。
昨日,记者联系了两位机长所在航空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说,两位机长确实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其他情况她不清楚。
浙江省劳动仲裁委员会一位姓钱的工作人员证实说,确实有两位机长来递交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希望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 2月23日,他们所在公司也来递交了劳动争议仲裁反诉书。航空公司认为,两位机长提出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书》,构成违约,向A机长提出了共计近389万元、B机长近330万元的索赔要求。
索赔额存在争议
“这也是迄今为止,我们接到的索赔额最大的一起劳资纠纷。”钱先生说。
航空公司针对A机长的389万元索赔费包括:
招录费:619000元;培训费:920233元;赔偿金:210万元。根据中国民航总局2005年7月25日发布的《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第一条的规定,飞行员的“新东家”要参照70万~210万元的标准,向“老东家”支付费用。
再加上培训期间的工资162845元、偿还机长飞行激励金37500元、偿还房屋补贴50400元等,共计3889978元。“对这个索赔金额,我是有异议的。我认为,民航总局规定的70万~210万元的赔偿标准里,应当已经包括了培训费、招录费等费用。公司这样算,属重复计算。”A机长说。
本月底,浙江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对这两起标的巨大的劳动争议案提出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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