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是对上市公司年报信息质量把关的重要力量,但如何对把关者的行为进行把关?
据了解,在2005年年报审计工作中,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对注会审计行为将采取事前通报监管信息、必要时进行现场督导、事后抽查等有效措施。
其中事后检查,将从九个方面把关年报审计质量:审计计划是否充分,是否体现重点审计领域并得到了有效执行;是否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予以充分的关注;审计程序是否到位,对存在重大异常的审计事项,是否实施了必要的补充程序;是否合理发现和揭示公司的舞弊行为;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是否足以支持审计结论;审计意见是否恰当;审计底稿是否清晰、完备;提出的监管要求是否已在审计过程中落实,重大问题是否得以解决;是否按要求出具审计工作总结及其他专项说明等。
据悉,对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重大审计程序缺陷或相关取证有重大瑕疵的问题,证监局将责成会计师事务所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重新评估其专业意见。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