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前财务部主任被判刑2年后,三名非执行董事昨被判罚款
本报讯 来自中航油集团消息:新加坡地区法庭昨天对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三名非执行董事作出罚款决定。
“挽救危局时无意中犯错”
2月21日,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前财务部主任林中山被新加坡地区法庭判处2年监禁。 法官在新加坡地方法庭上说,去年12月被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解雇的林中山有预谋地欺骗德意志银行、发布虚假信息的罪责,被法院罚款15万新元,因欺骗德意志银行被处以2年监禁。
3月2日,新加坡公司荚长斌、顾炎飞和李永吉3名非执行董事,也因在救助新加坡公司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向新交所报告有关情况等问题,被新加坡地区法庭分别罚款40万元、15万元、15万元。荚长斌将主持3月3日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
新加坡著名高级律师邱甲立说,从整个事实看,三名非执行董事一直认可遵守法规的重要性,不幸的是为了救助新加坡公司他们在无意中犯了错误,但在当时那种紧急而特殊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有可能做出错误的决定。同时,三位非执行董事为拯救与重组新加坡公司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所有这些高度负责的行动和努力可视作他们对自己处理新加坡危机时缺点的重要补救措施,正是他们的努力,小投资者才看到充满希望的未来。
对陈久霖判决下一步进行
而来自中航油的消息同时称,新加坡公司前总裁陈久霖的判决将在下一步进行。
2004年11月29日,新加坡公司因从事石油衍生品交易发生亏损,向外发布公告申请停牌重组。
事件涉及近16000名股民、100多家债权人,是新加坡当地历年来债务金额巨大、债权人众多而复杂的一次重组,也是中国首例海外上市中资企业进行重组。
2005年6月8日,债权人表决通过了新加坡公司债务重组方案。2005年12月5日,中航油集团公司成功引入了BP和淡马锡作为新加坡公司的战略投资者。2006年2月8日,新加坡公司对外发表公告,公布了重组后的新董事会人员名单。而新加坡公司今日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将为重组画上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