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深圳与北京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期间,出现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一批房产维权精英纷纷参与人大代表竞逐。例如,深圳景洲大厦的邹家健、凯丽花园的吴海宁和益田村的叶原百;北京朝阳园小区的舒可心,回龙观社区的杜茂文、杨逢臣、聂海亮,水清木华园的邵夏珍,银地家园的陈俊超,天通苑的周温斌、王瑞琦等。 他们或是业主委员会的主要领导人,或是住宅小区中的维权积极分子。此外,像以打房地产官司著称的律师秦兵、“打假专家”王海,也都参与了人大代表的竞选。其中,聂海亮还以高票当选。而且,此类个案并非深圳与北京独有,在全国其他地区人大代表选举中也曾出现,只不过没有见诸报端而已。
房产维权精英为何纷纷对竞选人大代表产生兴趣?其背后有何必然逻辑?值得我们深思。
中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两个显著的变化。其一,房地产市场成片开发的模式,使这些业主们生活在一个个相对独立的住宅小区,以房产为纽带,结成了一个个命运共同体,有了共同的利益。其二,业主买了房子以后,也买来了麻烦。从法律上讲,业主是小区的主人,涉及到私权领域的事情应由业主们通过民主程序来决定。但现在的问题是,私有产权缺乏有效的保护,业主签订的契约是一种不完全的契约。很多事情自己没有办法做主,私权频频受到侵犯。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真正在自己的房产上“当家作主”,业主们自发地团结起来,积极行动,进行了堪称“艰苦卓绝”的斗争,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业主革命”。“革命手段”五花八门,包括张贴标语、叫骂、围攻、静坐、游行示威、集会、上访、申诉、起诉等。但是在经历了众多的挫折以后,筋疲力尽的业主们发现,这些手段要么成本太高,要么有非法的嫌疑,都不是有效的解决方式。相比之下,与之对垒的开发商力量太强大了,他们的头头都有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头衔,影响规则制订的能力非常强,“博弈的双方严重不对称”。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维权精英们认为,竞选人大代表可以参与规则制订,使维权有了一个更高的制度化平台。同时,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人大权威得到了提升,在很多领域显示了它的存在。在社会利益结构日益分化的态势下,人大代表作为利益代言人的功能也日益凸显。
那么,住宅小区的有产者通过竞选人大代表这种民主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在中国是否会形成一个比较独特的民主发展路径?笔者认为可行但不乐观。
之所以可行,是因为:第一,一批既有政治参与热情、又有政治参与能力的民间人士自主竞选人大代表且有特定利益诉求的群体给予坚定的支持,表明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已经有了更加强劲的民间动力和坚实的社会基础。
第二,中共十六大再次强调,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同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立法建议也即将载入宪法,这为有产者参政议政提供了较为宽松的氛围和合法性空间。
第三,民主政治是需要在现实利益的博弈过程中,不断学习利益协调机制和文明治理的手段。小区私产维权行动,实际上就是一种社区政治,在维权的过程中,广大业主通过选举、议事、谈判、协商、集体行动,受到了民主熏陶,培育了民主的习惯,这为公民追求更高层次的民主奠定了基础。
第四,真正意义的选举政治,人大代表只能是特定选区利益的代表,他能否当选取决于能否得到了该选区选民的认同。对于社区维权精英来说,社区无疑是稳定的票源,如果准备充分、操作得当,完全有可能当选,回龙观社区聂海亮的高票当选,预示了这种可能性。
尽管从私产维权到参政议政这种民主发展路径可行,但却不能给予太高的期望。第一,现行的人大代表选举运作方式基本上还是一种“确认型”或者“安排型”模式,带有很强的筹划性和可控性,如果在选举规则上不能充分实现公平、公正与公开,自主竞选者很难走完全程。
第二,在小区中业主对待维权的态度有着非常大的差异,真正关心维权并且积极投入的大概只有5%左右的比例,20%的人是中间派,绝大多数业主要么漠不关心,要么抱着“搭便车”的心态,只想收获,不想付出。很多时候往往是维权精英孤军奋战,而且是费力不讨好。这是小区维权的现实。
第三,政治是一门技术,对参政者而言,不仅需要“为民请命”的勇气,还需要技巧和策略,但是从目前的维权精英群体来看,良莠不齐,构成非常复杂,是否都能够承载起民意,值得怀疑。事实上,很多维权精英崭露头角,往往是靠一些不切实际的许诺和非常极端的方式来迎合业主而得到的。因此,维权精英要有一个好的发展,必须首先学会文明维权、依法维权,保持理性与宽容。
从私产维权到竞选人大代表,为中国的民主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但这条路该如何走,尚需要更多的支点,积累更多的经验。
(作者系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师、中国基层民主选举研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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