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生化大股东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8日与振兴集团有限公 司和自然人任彦堂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持有的公司38.11%的国有法 人股分别转让给振兴集团和任彦堂先生。
    经三方友好协商,决定对原《股份转让协议书》中"协议解除及退款"、"冻 结解除"、"生效和终止"条款中的有关协议解除、终止期限的约定进行修订,并 签订了《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书>的补充协议》。
    现将修订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