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变更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4股股份作为对价安排。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3月6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到帐日期:2006年3月7日。
5、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3月7日。
6、2006年3月7日,太钢集团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3月7日,该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8、自2006年3月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太钢不锈"变更为"G 太 钢",股票代码"000825"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