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日前刊登尹卫国的文章说,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审计长李金华又发惊骇之言。他说,有的领导干部贪污几百万元被判了刑,大家拍手称快,但有的领导大笔一挥造成决策失误,可能一下就损失十几个亿,比贪污腐败更可怕。
有事实为证,在2005年6月,李金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10家中央企业原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有两个对比数字十分耐人寻味。通过审计查出这些企业转移挪用、贪污受贿等涉嫌经济犯罪金额16亿元,但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却高达145亿元。如何杜绝比腐败更可怕的决策失误?
【主持者言】贪污腐败和决策失误,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缺乏可比性。贪污腐败不仅造成国家和人民的经济损失,在政治上更是危害极大,因此不能单从“金额”上看问题。而决策失误,虽然造成的损失可能大于贪污腐败所造成的损失,但毕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犯罪,这一点是要区分清楚的。
但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又赞成李金华署长关于“决策失误比贪污腐败更可怕”的论断,因为这些年因决策失误而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例实在是太多了,数额实在是太大了。毛泽东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最大的犯罪”。决策失误造成损失,就是一种浪费。问题在于,我们如何来有效地防止或减少经济领域的决策失误?
历史的经验证明:根本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以行政手段来作出经济决策。换言之,经济的决策应该以企业和个人为主,政府应该尽量不要去介入微观的经济事务及其决策。也就是说,政府应该在经济事务中只充当裁判员而不应该同时又去当领队和运动员。再进一步说,就是政府控制下的国有经济要尽量退出竞争性经济领域;另一方面,政府又要尽量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管制。如此,既减少了决策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又减少了寻租腐败的机会。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