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问题,在今年的两会上,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一边是民建中央的两税合并提案成为政协的一号提案;一边是包含着这一内容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并未列入本次人大会议的立法议程。
这样的“待遇”反差,恰好反映了两税合并问题的敏感和在现实中的尴尬处境。 尽管谁都不否认两税合并的重要性,并且毫无疑问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最终要走向统一,但在合并的时机和条件上,不同部门的意见始终难以统一,也使这一问题超出了单纯的立法问题,而有更多的公共政策博弈的含义。
据国税总局税科所所长刘佐近日透露,早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时,我国就曾考虑过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问题,但因当时条件不成熟,于是决定留待下一步改革时解决。可这一拖就是10多年。两税合并的久拖不决,背后反映了外资在中国经济和社会中日益坐大的事实。现在来看,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外资和以商务部为代表的部门与地方利益在两税合并的争论中占据了上风。所以,虽有众多学者一再呼吁,财政部也很努力推进,但要想比较顺利地推进两税合并工作,至少在近期是很困难的。
鉴于两税合并的胶着状态,要走出目前的困局,就有必要把这个局限于经济界、企业界的话题变成一场公共政策的辩论,就像最近的《物权法》讨论一样。辩论应主要集中于三个问题:一是两税合并的时机是否成熟?二是两税合并的利弊如何?三是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为什么要反对两税合并?
作为一家之言,我们认为目前两税合并的时机已经成熟。过去我们给外资的税收优惠,主要是为了引资。那时政府职能还带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又缺乏建设资金,所以要吸引外资进来,只能靠土地和劳动力的低廉以及税收的优惠。但现在中国的投资环境比过去大为改善,已经过了靠税收优惠引资的时期。况且国内各方面的法律都逐渐完备起来,在WTO框架下强调的也是非歧视的国民待遇,所以没有必要再把外资奉为“座上宾”,给予其超国民待遇。
至于两税合并是利大还是弊大,我们的看法是利大于弊。首先,内资企业税负过重,实际上是政府用税收杠杆把其创造的一部分利润送给外资企业,严重制约了内企的竞争力;其次,它使中国经济更加依赖于外资,加重了内外经济的严重失衡,从而导致中国经济处于高风险状态;第三,“假外资”现象严重。单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在其50多万家注册的企业中,大约20万家与中国企业有关。这些“假外资”回到国内,目的就是为了享受外资的待遇。
目前来看,反对两税合并的力量主要来自跨国公司、商务部和地方政府特别是沿海一些省市。跨国公司就不用说了,去年就公开上书反对两税合并。商务部反对两税合并的理由,表面看是如果现在就取消,势必会对中国引资的力度造成负面影响,但实则还是部门政绩的需要。作为全国主管外资引进的机构,引资越多,说明它的政绩越大。而对一些地方政府来讲,低税率是其招商引资的最大法宝,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政府,希望保留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变,以维持现有的经济高速增长,实现较高的地方财政收入。两税合并则会使它们失掉继续独享这种“级差地租”的机会。
应该看到,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出于各自政绩的需要,是极易与跨国公司形成一种“合谋共生”关系,从而在反对两税合并的过程中结盟的。财政部长金人庆就曾感慨地说:“现在为中资企业说话的人太少了,而为外资企业说话的人太多了。”确实,在中国的土地上,中国企业的公平竞争地位居然还要争取,这本身就值得我们深思。所以,要打破这种可能的“合谋共生”关系,必须把两税合并问题作为公共政策交由大众讨论。在此过程中,全国人大至少应该就这一问题举行立法听证。这是人大的权利和责任。听证后即使再通不过,也是一个很好的民主决策的表现。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