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2006]167号)。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