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简称"福建漳龙")通知,该公司所持有的46,840,000股"漳州发展"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98%)用于质押贷款被冻结,期限自2006年3月2日起至2006年8月25日。 除此之外,福建漳龙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无其他质押的情况。
    2、2005年11月,本公司与福建漳龙、福建省漳州建筑瓷厂签订《股权置换合同》。
    2006年2月底,本公司已收到福建漳龙支付的股权置换差额1,423.14万元。相关内容详见《关于股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05-018)。
    同时,漳州市交通开发有限公司于3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本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福建漳龙持有其10%的股权。
    特此公告。
     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