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12日召开的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简称金鼎锌业)进行增资。 在保持持股比例不变得的前提下,将金鼎锌业的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97322万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相关公告刊登于2005年12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06年3月3日,经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金鼎锌业办理完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本次金鼎锌业增资行为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