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日前正式亮相“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业内人士指出,打造我国金融业超级航空母舰的号角已经吹响。
    小舰板难敌大航母
    “我们的商业银行只能做贷款,外资银行却十八般兵器都可以上。 这等于把我们自己的金融机构手脚捆起来和外资竞争。”谈到今年底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之后,中资金融机构将面临的竞争压力,人大代表、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有些忧心忡忡。
    马蔚华说,外资银行将利用资金雄厚的优势和综合化经营的优势,向客户提供多种产品的交叉销售和“金融超市”式的服务。对每一个境外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来说,它们的业务投向不会像国内的银行、保险、证券公司那样被限制在单一的范围内。如果对国内金融机构的政策不松动,外资银行将在我国享受“超国民待遇”。这种实际上的不平等将使我国的金融机构在激烈的竞争中面临不利的处境。
    业内人士形象地打了个比方,中外资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就像小舰板与航母之间的较量,显然不是同一量级。因此,将小舰板升级换代就成为必然选择。
    政协委员、原工行副行长田瑞璋在《关于提高国有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的提案》中指出,“2006年底,我国银行业将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中资银行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建议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外部政策环境,进一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其中一项措施就是进行综合经营试点。
    打造自己的金融航母
    专家指出,金融业综合经营又称混业经营,是指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可以跨业经营的金融制度,与之相对应的是分业经营的制度。与后者相比,综合经营具有节约交易成本、分散金融风险和获得协同效应等优势。综合化经营是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国际大趋势。
    金融业综合经营大体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在同一法人内部实行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的综合经营,如德国、瑞士、英国等国推行的做法;二是通过资本的联系,在集团内部实行法人分业、集团综合的经营方式,即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和金融业发展水平出发,借助金融控股公司等形式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发展综合类、衍生类金融业务,有利于提高金融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竞争实力。
    在马蔚华代表看来,银行业是整个金融业的枢纽和主力军,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后,我国金融业受到冲击和挑战最大的是银行业,因此放开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最为紧迫。
    为顺利推动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他建议,分两个步骤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制度。首先,由人民银行牵头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条例》,报国务院批准后成为具有较高效力层次的行政法规。第二步,在条例实施一段时间后,总结经验,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金融航母将横空出世
    代表、委员们关于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呼声,得到了金融主管部门的积极回应。
    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工作将继续往前推进。目前,股份制银行金融控股公司已经破题。
    “正在推动这项工作。”银监会刘明康主席说,目前商业银行已有好几家在进行设立基金公司的试点,试点效果不错。另外,还有商业银行控股保险公司,也有保险公司参股商业银行的。他同时强调,金融业综合经营,要“遵循市场的原则、商业的原则,用股本作为纽带,同时建立防火墙。”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则透露,保险公司设立基金公司的事宜正在研究中。
    在管理层积极推动相关政策出台的同时,一些金融机构早已展开行动,未雨绸缪,做好产品、机制、人才方面的战略准备。
    建行董事长郭树清表示:“综合经营是趋势,这是市场发展的必然,是客户要求的必然。我们作了很多准备,正在研究投资保险公司的可能性。”
    招行董事长秦晓显然对将招行打造成为金融控股公司早有准备。他透露,招行收购招商基金事宜已经谈得差不多。今后如政策允许,还将把招商局旗下的保险公司交给招行运营。而招行目前在香港已拥有一家投资银行———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香港)。
    分析人士指出,可以预见,随着金融综合经营试点的推进,银、证、保、信托等不同行业之间交叉的情况更加普遍,金融航母将横空出世,在我国金融版图的海洋中巡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