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财经两会报道——记者看会】
遏制污染物排放寄望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体系
南方日报驻京记者 / 郑春峰
根据“十五”开局之初所敲定的有关指标,在此期间全国城乡环境质量要进一步改善,其中预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10%。 然而,根据新华社日前披露的信息,2005年,除工业固定废物排放量有显著减少外,我国的其他主要污染物(如二氧化硫、烟尘等)排放量减少10%的目标并没有实现,而且二氧化硫排放甚至有所增加,达到2200多万吨。
对于污染物排放指标在“十五”期间没有达到标准,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韩文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这种现象主要是这些年来我们的经济发展比较快,污染治理没有跟上。环境指标没有完成,重视不够,治理措施也不是很到位。”
不过,他认为,“十五”期间这个标准没有达到,并不意味着我们的标准定得过高。从现实情况来看,环境污染治理的情况并不乐观。近几年来,城市的环境污染改善的并不是很好。甚至有一些城市由以前的二级污染恶化到三级污染城市。
“两会”刚刚开始,便有人大代表就此问题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全国人大代表王有德认为,这虽然与“十五”期间我国工业进程加快,特别是重工业高速发展有关,但它还说明我国生态恶化的趋势已经越来越严重。
——生态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的一位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全国环境状况正在由环境质量总体恶化、局部好转,向环境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转变。但是,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
他说,目前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还很大,污染程度仍处在相当高的水平,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仍在恶化;生态恶化加剧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部分地区生态破坏的程度还在加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一些地区已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位官员告诉记者,“将环境指标尽快纳入经济和社会价值体系”是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十分关心的热点。他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在过去的一年里已经结合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环境统计等工作,开展了推行绿色GDP、加强环保政绩考核、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专题研究,而对于国家环保总局重点工作有推动作用但近期难以落实的,他们将尽可能列入“十一五”工作计划。
密切关注这个话题的还包括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本人。在给记者发来的书面文字资料中潘岳认为,针对污染物排放严重的现实难题,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必须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增长的“黑色经济”,转变为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协同增效的“绿色经济”。
他还指出,未来几年要力争促使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对资源掠夺式开发、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生态侵略”,向“自然和谐”转变;并通过大规模的生态建设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从“生态赤字”向“生态盈余”转变。
——应该尽快建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体系
在如何切实持久地遏制污染物排放这一问题上,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总工程师王金南认为,国家应该尽快建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体系。他告诉记者,“现行的财政体系没有完整的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科目,环境保护公共支出总量也明显不足,绿色状况欠佳。”
“绿色财税政策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体系框架,包括从环境事权和财政事权的政府职责配置、绿色财税政策的执行体制、绿色财税政策管理制度、绿色财税政策的实施机制四个方面。”王金南说,我国的发展成本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5%,其中管理不善占4%,结构不合理占4%,环境污染占7%,环境先天脆弱则占10%,粗放型的快速经济增长模式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损失。同时,我国的污染排放,像二氧化硫,占到全球的31%,二氧化碳占到全球的14%。从世界范围看,我国的生态效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说明我国在绿色竞争力方面存在很大差距。
“2003年我国消耗了世界34%的钢材、40%的水泥、40%的煤炭、21.9%的劳动力,但我们的产出用传统GDP来衡量,只占全球GDP的4%左右。”根据这位专家测算,到2020年我国经济总量在现有基础上再翻两番时,如果要保持污染物排放量不变,则单位GDP的污染负荷必须下降4至5倍。
在王金南看来,当前建设绿化财税体制的重点应该包括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环保事权和财政事权,建立各级政府的环保公共财政,加强环保执法;建立GDP和财政收入豁免区,加大重要生态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财政支出;继续改革排污收费制度,建立环境容量资源产权制度,全面推行环境容量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实施生态补偿政策,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等方面。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