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 公司将尽快发布《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 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A、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3月6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3月2日--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通化市前兴路28号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王鹏先生
    (六)会议合法性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B、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16人,代表股份99,896,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35 %;其中,流通股股东及其代表共 1113 人,代表股份19,896,43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33.16 %,占公司总股本的14.21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4 %。
    (2)参加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 158,0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26%,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3)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28人,代表股份3,014,501股, 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5.02 %,占公司总股本的2.15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081人,代表股份16,723,93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7.87%,占公司总股本的11.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99,896,433 98,001,715 1,808,908 85,810 98.10
流通股股东 19,896,433 18,001,715 1,808,908 85,810 90.48
非流通股股东 80,000,000 80,000,000 0 0 100.00
    表决结果:经全体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全体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通过。
    2、 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序号 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表决情况
1 交通银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 3,191,483 同意
2 严建定 1,420,000 同意
3 竺大可 1,200,000 同意
4 谢勇 1,000,000 同意
5 罗洋 803,575 同意
6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680,000 同意
7 王崇敏 300,000 同意
8 李秀海 223,400 同意
9 富国动态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222,000 同意
10 金鑫证券投资公司 205,400 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经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陈爱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