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列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三个项目不再实施的议案》及《关于剩余募集资金转作流动资金的议案》我公司已收悉。
    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实施五个投资项目,目前已实施完工两个项目,其余三个项目"剑杆织机技术改造项目"、"高档提花面料技改项目"及"纱线烧毛丝光技改项目"尚未实施。鉴于上述三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均是在2000年12月份之前形成,目前的市场情况与当时的市场情况变化较大: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能迅速扩张;产品的市场需求及市场价格也与预期的差别很大。该三个项目如果继续实施,将得不到预期的回报。同时,鉴于贵公司在实施1.95亿国债《高档服装面料替代进口技改项目》过程中,项目设计时的919万元流动资金用作了设备资金,为使前后工艺设备配套,贵公司又以自有资金追加投入2514万元,因此该项目和"自动络筒机"项目实施完工后,实际募投资金均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流动资金。
    目前贵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我公司同意贵公司不再实施以上三个募集资金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4683万元,全部转作流动资金。
    请贵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履行必要的募集资金变更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也提请公司管理层更加科学、更加全面地进行项目调研及项目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效益。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